[读书笔记]评“宪政超验之维”

  《读书》2009年第12期《宪政超验之维》中认为加尔文、约翰·诺克斯、萨缪尔·拉瑟福斯等清教徒和安立甘宗重要创始人查理德·胡克等的宪政民主及法律思想是近代西欧北美宪政民主制度形成的主要影响因素,而韦伯、桑巴特、怀特海、哈耶克、诺斯等均未认识到这一点,同时驳斥了社会进步论是主要影响因素等观点。

   个人认为此设想过于武断,过于强调几个基督教改革家言论相关言论对现代宪政民主制度的重要性。首先,这些基督教改革家的有关宪政和法律思想相关的言论是否在近现代真的被民众所了解和重视是存疑的,既然韦伯、怀特海等人未能认识到他们的作用,很可能说明这些人的言论中的这一部分在当时的影响力不大。

   其次,这些人的言论能在相关宗教改革运动并不成功的情况下对后来的宪政民主制度由促进作用,这表明在后来的社会气候下,主权在民,君权民授的思想已开始能被社会上一部分人所接受,并逐渐成为主流思想。能被接受的原因源于当时社会在经济活动在内的各方面的发展,而不可能只是由于某些宗教改革家在若干年前说的与宗教改革关系不太大的几句已几乎被人遗忘殆尽的话。可以看到在路德和加尔文之前数百年前,他们的一部分观点就曾被人提出过,但这些人的观点在当时却没能被普遍接受,甚至惨死于大公会议会场,毕竟那时的社会气候还不到位。

   再次,认为某些社会现象源于某些最初提出类似观点的人的言论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思维定势。某些人的言论对社会变革的关系是否存在,有多大,这些是可以从历史上看到的。不可否认,有些人的言论确实是相关社会运动或思潮的先驱,在他们的话语从口中笔下流于世上之后的几十或数百年后,为志同者所耳熟能详并被尊为先师和经典,从而可见这些人及其言论的影响力。但本文作者通过从故纸堆里找出一些大家极少有耳闻的话语来推证上述新教改革者对宪政的影响力就有些莫名奇妙了。

   可以想象,有许多并不算高深的思想可以被大量与之利益相符的人分别自行得出,他们可能并未通过什么经典著作留下只言片语给后人,但在当时也在家庭或圈子内传播自己的想法,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整个社会风气的转变。只有这些普通人在传播自己所理解的宪政思想的时候,认为他们是受前世的宗教改革家的影响的,那才能够承认这些改革者对宪政制度形成的影响力。从一部分宗教改革家流传后世的著述中故意寻找与之相关的话语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在风气已开之后忽然有人想起前人说过的能与正蓬勃发展的新制度相印证的只言片语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2011年6月24日 于 无锡新区太湖畔



[本日志由 kmzs 于 2015-12-31 00:01 AM 编辑]
文章来自: 本站原创
引用通告: 查看所有引用 | 我要引用此文章
Tags: 书评
相关日志:
评论: 0 | 引用: -2 | 查看次数: 4384
发表评论
昵 称:
密 码: 游客发言不需要密码.
邮 箱: 支持Gravatar头像.
网 址: 输入网址便于回访.
内 容:
验证码:
选 项:
虽然发表评论不用注册,但是为了保护您的发言权,建议您注册帐号.
字数限制 500 字 | UBB代码 关闭 | [img]标签 关闭